中航证券因内部控制问题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

财中社10月18日电根据中国证监会在2024年10月18日发布公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项内部控制问题而受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具体问题包括质控负责人同时参与项目承做、质控验收不到位,以及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这些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中航证券进行改正,并要求其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此外,公司需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江西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若对该决定不服,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该措施将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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