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股票复盘:海通发展(603162)预留授予33人股权激励

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盘,海通发展(603162)报收于8.84元,较上周的8.94元下跌1.12%。本周,海通发展9月25日盘中最高价报9.1元。9月23日盘中最低价报8.7元。海通发展当前最新总市值81.85亿元,在航运港口板块市值排名25/34,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215/5157。

本周关注点

公司公告汇总:海通发展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1.50万份、限制性股票203.00万股。

公司公告汇总: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22日,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05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1元/股。

公司公告汇总:上交所已受理海通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9月22日为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1.50万份,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万股。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已获必要批准,授予日、对象、数量、价格及条件均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9月22日,公司董事会确定预留部分授予日,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1.50万份,行权价格7.05元/份;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万股,授予价格4.41元/股。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22日,授予股票期权101.50万份,行权价格7.05元/份;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万股,授予价格4.41元/股。激励对象共33人,均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预留部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6个月,分四年四期行权或解除限售,每年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均为25%。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营收或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至2028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0%、50%、70%,或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10%、15%、20%。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方可行权或解除限售。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剩余预留权益不再授予。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显示,本次预留授予涉及33名激励对象,均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股票期权获授数量合计101.50万份,占预留授予总量的100.00%,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11%;限制性股票获授数量合计203.00万股,占预留授予总量的100.00%,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2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其关联人。名单包括郑皓、黄磊、陈梅等33人。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预留授权日、授予日为2025年9月22日,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1.50万份,行权价格7.05元/份;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万股,授予价格4.41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本次预留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剩余股票期权10.50万份、限制性股票26.00万股不再授予,自动失效。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相关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业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上市保荐书,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公司主营业务为国内沿海及国际远洋干散货运输,截至2025年6月末控制运力超400万载重吨。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7.00元/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曾而斌控制的大云溟投资和大岚投资,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万元,用于干散货船购置项目。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2025年7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8月6日临时股东会通过。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少量持股及信贷业务关联。中信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同意推荐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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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认为海通发展符合发行条件,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主要从事国内沿海及国际远洋干散货运输业务,控股股东为曾而斌,持股58.09%。公司2025年6月末控制运力超400万载重吨,船队规模居国内民企前列。本次发行由中信证券保荐,保荐代表人为许阳、李古阳。发行方案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募集资金将用于购置干散货船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主业发展方向。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9亿元,净利润5.4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5亿元。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和船舶资产减值测试。公司主营业务为海上货物运输,海运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90.8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58.38亿元,负债合计17.19亿元,股东权益合计41.19亿元。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海通发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尚需上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福州大云溟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州大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7.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锁定期18个月。募集资金拟用于干散货船购置项目,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发行人主体资格合法,业务独立,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符合发行条件。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00万元,用于干散货船购置项目。发行对象为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控制的关联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价格为7.00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限售期为18个月。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HAI DONG。项目投资总额26,940.00万元,建设期12个月。公司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85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核对后,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批准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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